近日,信用安徽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非法占地,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卫生院被处罚款4.84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裕自然资监决字﹝2025﹞14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自2007年9月开始至2020年12月,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卫生院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青山乡青山村境内土地新建医技楼、公卫楼和发热门诊。总面积4642平方米(4200平方米),建筑物面积3888平方米,构筑物面积2179平方米。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六安市裕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642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农用地上新建的3888平方米建筑物和2179平方米构筑物。 3、并处非法占用的442平方米非耕地以每平方米5元罚款,计2210元。对非法占用的4200平方米耕地以每平方米11元的价格,计46200元,合计48410元。 据六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简介信息,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卫生院,始建于1956年8月,股级事业单位,是一所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为一体的一级综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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