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皖银罚决字〔2026〕1 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类型是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对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62.6万元的处罚决定。
银行官网信息显示,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徽新安银行)成立于2017年11月8日,注册资本20亿元,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2024年11月,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同意,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家国有股东合计受让新安银行51%股份,安徽新安银行成为国有控股商业银行。 截至2024年底,安徽新安银行总资产202亿元,存贷款规模分别达到134亿元和92亿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成员,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国有控股企业。风险方面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40条,涉诉关系522条,开庭公告487条,立案信息19条。
2025年6月份,季星云正式获批担任新安银行董事长,同年7月份,该行法人由孙晓变更为季星云。公开信息显示,季星云此前任新安银行的副行长,曾任徽商银行合肥分行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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