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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六安市霍山县原二级调研员陈世宏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六安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世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世宏利用担任霍山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霍山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招投标、工程承揽、资金拨付、规划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